关于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准备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2-01-18

学院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学院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会”精神,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重点建设项目内容要求

1.指导思想:以教职成[2011]6号、教职成[2011]9号、教职成[2011]11号、教职成[2011]12号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指导思想,注意体现“改革创新”、“4个合作或双主体办学”、“专业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等理念;注重特色提炼;结合实际充分论证与做实预期成果与效益;突出示范引领;

2.建设方案撰写:建设项目经集体讨论后,由一人执笔,避免前后思路、理念、数据不一或站的高度不一等问题;

3.建设经费预算:建设项目与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符合学院办学基础与发展实际;资金50%以上须用于内涵建设,而非基础建设;

4.建设周期为2012-2014三年;

5.文本格式严格按要求进行,避免返工。

二、相关支撑材料准备

全院各处室部门及各系部相关支撑材料准备,待省教厅正式文件出台后再确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分工牵头部门及项目负责人与2011年基本一致。

三、文本文件格式要求

1.纸张:A4

2.字体、字号及标题格式

标题: 小2号黑体

第一标题:一、 二、 三、 小3号黑体

第二标题:(一) (二) (三) 小3号黑体

第三标题: 1. 2. 3. 4号黑体

第四标题:(1) (2) (3) 4号黑体

正文: 小4号宋体

3.行距:1.5倍

4.字距:默认

5.页边距:

纵向排版:上、下边距为2.5cm,左边距3.00 cm、右边距为1.80cm

横向排版:左、右边距为2.50cm,上边距3.00 cm、下边距1.80cm

6.表格

(1)文字:5号,楷体

(2)行距:单倍

(3)应有表头及表号,宋体,小4号

(4)边框用深绿色,1磅线

7.图片:应有图头及图号,宋体,小4号

四、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1.相关申报材料按2012年1月17日创示领导工作会要求推进并保质按时完成,具体时间见附件;

2.已立项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月15号前完成,个别特殊项目可在3月底完成。

创示办
2012-1-17

附件: 2012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文本材料完成时间及要求